具体的诊断标准,可以参考的有三个体系。
1. 世界卫生组织出版的《精神与行为分类》,简称ICD。
常听到的轻度抑郁、中度抑郁和重度抑郁,是ICD体系中的一个分类。
2. 美国精神医学学会出版的《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简称DSM。
3. 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出版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简称CCMD。
现在最常用的是DSM-5。
DSM-5中,将抑郁障碍主要分为4种类型:破坏性心境失调障碍,重性抑郁障碍,持续性抑郁障碍(也被称作心境恶劣),经前期烦躁障碍。
第一,重性抑郁障碍。(我们常说的狭义上的抑郁症)
A在同一个2周时期内,出现5个以上的下列症状,表现出与先前功能相比不同的变化,其中至少1项是心境抑郁或丧失兴趣或愉悦感。
1几乎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心境抑郁,既可以是主观的报告(如,感到悲伤、空虚、无望),也可以是他人的观察(如,表现流泪)
注:儿童和青少年,可能表现为心境易激惹。
2几乎每天或每天的大部分时间,对于所有或几乎所有活动的兴趣或乐趣都明显减少(既可以是主观报告,也可以是观察所见)。
3在未节食的情况下体重明显减轻,或体重增加(例如,一个月内体重变化超过原体重的5%),或几乎每天食欲都减退或增加。
注:儿童则可表现为未达到应增体重。
4几乎每天都失眠或睡眠过多。
5几乎每天都精神运动性激越或迟滞(由他人观察所见,而不仅仅是主观体验到的坐立不安或迟钝)。
6几乎每天都疲劳或精力不足。
7几乎每天都感到自己毫无价值,或过分的、不适当的感到内疚(可以达到妄想的程度,并不仅仅是因为患病而自责或内疚)。
8几乎每天都存在思考或注意力集中的能力减退或犹豫不决(既可以是主观体验,也可以是他人观察)。
9反复出现死亡的想法,反复出现没有特定计划的自杀意念,或有某种自杀企图,或有某种实施自杀的特定计划。
B这些症状引起有临床意义的痛苦,或导致社交、职业或其他重要功能方面的损害。
C这些症状不能归因于某种物质的生理效应,或其他躯体疾病。
D这种重性抑郁发作的出现不能用分裂情感性障碍、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样障碍、妄想障碍或其他特定的或未特定的精神分裂症谱系及其他精神病性障碍来更好地解释。
E从无躁狂发作或轻躁狂发作。
第二,持续性抑郁障碍。
A至少在2年内的多数日子里,一天中的多数时间中出现抑郁心境,既可以是主观体验,也可以是他人观察。
注:儿童和青少年的心境可以表现为易激惹,且持续至少1年。
B抑郁状态时,有下列2项(或更多)症状存在:
1食欲不振或过度进食。
2失眠或睡眠过多。
3缺乏精力或疲劳。
4自尊心低。
5注意力不集中或犹豫不决。
6感到无望。
C在2年中,从未没有一次不存在标准A和B的症状超过2个月的情况。
D重性抑郁障碍的诊断可以连续存在2年。
E从未有过躁狂或轻躁狂发作,且从不符合环性心境障碍的诊断标准。
F这种重性抑郁发作的出现不能用一种持续性的分裂情感性障碍、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样障碍、妄想障碍或其他特定的或未特定的精神分裂症谱系及其他精神病性障碍来更好地解释。
G这些症状不能归因于某种物质的生理效应,或其他躯体疾病。
H这些症状引起有临床意义的痛苦,或导致社交、职业或其他重要功能方面的损害。